本报讯经市政府批准,北京市从9月25日起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进行集中清理整顿,逾期无人安置和认领的,将由有关部门处理。
长期以来,一些路口、道路两侧、街巷胡同、居民小区及车站等公共场所乱停乱放着大量的随意丢弃的自行车、三轮车,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。为解决这一问题,9月25日,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联合发出了《关于清理整顿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的非机动车辆的通告》。通告规定了本次整顿工作的清理范围是:本市的重点路口、主要道路、街巷胡同、居民小区、单位大院、机场、车站及其它公共场所。清理的对象为上述地区废弃的、无牌照、无人认领以及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和市容的自行车、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。通告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,车辆所有人应及时对所属车辆主动进行妥善安置,逾期无人安置的,由有关部门组织集中清理。集中清理的车辆存放于指定场所,车辆所有人须在3个月内持有效证件认领。凡超过3个月无人认领的车辆,均按无主物处理。